【摘要】盼望着!盼望着!眼看着离环保督查(2月15日-3月15日期间的2017年度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结束的日子已近在眼前。马上却又到了验收成果的时候了,环保部紧急发出通知再来一轮“大清查”。3月15日环保督查结束之时,造纸厂又要历劫了!
环保部近日表示,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将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同时还要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排查的范围包括所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的28个城市,涉及京津冀以及山东、河南、山西6省(市)。
环保部向28个城市发通知:对3月15日前未列入排查清单的企业,一律关停
据环保部介绍,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以下简称“2+26”城市)被确定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
就此次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环保部已向京津冀、山西、山东、河南6省(市)环保厅以及“2+26”城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
据《法制日报》记者了解,自2月15日,环保部启动空气质量专项督查以来,京津冀以及山东、河南、山西6省(市)中的18个城市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被曝光。其中,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在参加河北省石家庄市的督查时指出,从2016年10月份开始,石家庄市空气质量出现大幅下滑,今年1、2月份各项主要污染物指标均不降反升。
据记者了解,大气质量不降反升的城市不止石家庄市一个。同时,环保部通过督查发现,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上许多城市都分布着“小散乱污”企业。以石家庄为例,石家庄市各县几乎都有特色产业,但很多都是规模小、工艺差、环保设施不足、超标排放严重的‘散乱污’企业。”环保部认为,石家庄市的这些特色“小散乱污”企业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难啃的硬骨头。
减排措施要细化到具体生产工序、停限产设备
环保部要求,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即“2+26”城市要摸清在用燃煤锅炉分布情况和详细清单,其中包括这些燃煤锅炉的地理位置、所在企业信息、锅炉型号、规模、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及排放量估算等情况。
同时,要全面排查“小散乱污”企业排污情况。环保部说,重点针对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建立全口径排放清单。对此,环保部提出的要求是要将这些“小散乱污”企业地理位置、所属行业、生产规模、主要生产装置、治污设施、主要污染物种类以及排放量估算等信息全部登记在册。
就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环保部要求,各地要强化应急预案实施效果,将应急预案目标和任务要求落实到企业项目清单中,明确不同级别应急响应企业限产限排措施,并把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生产工序和停限产设备,确保措施可操作、可计量、可核实。
“2+26”城市排查严防虚报漏报
环保部要求,“2+26”城市政府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部门职能分工,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对未列入本次排查清单中的企业,今后一经发现,一律关停,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环保部指出,国家督查组将把排放清单排查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制定落实情况作为正在进行的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工作的重点。
据环保部介绍,对“2+26”城市开展的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将于3月15日前完成。环保部要求,“2+26”城市要将排查出来的企业清单上报环保部。
环保部相关通知原文如下: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大气函[2017]274号
关于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排放清单排查及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的通知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省(市)环境保护厅(局),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太原、阳泉、长治、晋城、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八次(扩大)会议精神,落实《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2016-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以及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视频调度布置会有关要求,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确保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以下简称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际成效,现要求专项督查城市组织开展燃煤锅炉与“小散乱污”企业大气污染排放清单排查工作,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
一、实施范围
《工作方案》确定的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以下简称“2+26”城市)。
二、工作任务
通过开展大气污染排放清单排查和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工作,为下一阶段大气环境管理打下坚实基础,确保大气污染治理工作有的放矢,提升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
(一)摸清在用燃煤锅炉分布情况和详细清单。包括地理位置、所在企业信息、锅炉型号、规模、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及排放量估算等情况(见附件1)。
(二)全面排查“小散乱污”企业排污情况。重点针对地方特色产业集群,建立全口径排放清单。包括地理位置、所属行业、生产规模、主要生产装置、治污设施、主要污染物种类以及排放量估算等信息(见附件2)。
(三)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各地要强化应急预案实施效果,将应急预案目标和任务要求落实到企业项目清单中,明确不同级别应急响应企业限产限排措施,并把减排措施细化到具体生产工序和停限产设备,确保措施可操作、可计量、可核实(见附件3、4)。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2+26”城市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督查工作,把排放清单排查作为梳理本地排放现状、制定《工作方案》具体实施方案、落实重污染天气应对的重要抓手和依据。各地要成立专项工作组,明确部门职能分工,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不虚报、不漏报。对未列入本次排查清单中的企业,今后一经发现,一律关停,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二)加强指导。国家督查组将把排放清单排查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制定落实情况作为本次专项督查工作的重点,并结合督查情况加强对地方工作指导。省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工作部署,制定相应工作方案,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三)及时上报。各地应于3月15日前完成燃煤锅炉、“小散乱污”企业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项目清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企业清单,按照我部统一的格式上报省级环保部门,报送环境保护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王凤
电话:(010)66556285
传真:(010)66556282
邮箱:wang.feng@mep.gov.cn
表1:燃煤锅炉调查表
表2:燃煤锅炉调查表(续表)
注:1、包括所有燃煤(含煤与其他燃料混烧)锅炉、导热油炉等,不包括电厂锅炉,每台锅炉填写一行; 2、锅炉用途包括采暖、工业、农业、其它。
表3 : “小散乱污”企业调查表
表4: “小散乱污”企业调查表(续表)
表5: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项目清单
表6: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工业源项目清单(续表)
表7: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扬尘源项目清单
(来源:法制日报、环保水圈、中华纸业传媒)